王振国,男,院长,毕业于第二军医大学。现任武警辽宁总队医院副院长、烧伤分院院长。从事医疗工作30多年,烧伤整形临床工作26年。临床主治烧伤整形患者两万余例,总结423,例烧伤患者总治愈率9,.,%治....
在95年-03年期间我多次在王振国院长亲自的手术下 让我找到了活着的自信。
您的正直,您的无私,让我们受伤的心又一次看到了阳光。我代表您医治过的患者对您说一声谢谢。
王院长为人热情、正直。对于我们这些在外地因打工而受伤的患者给予了无限的关怀。在他竟可能的工作权限中为我们减免费用,让我们这些生活并不富裕的家庭减轻了很多负担。最为重要的是他为人正直,从不变相或直接向我们收取红包!现在我已经伤愈有近10年了,但我们之间仍然保持着很好的朋友关系!